黨內兩個責任是什麼 在什麼時候決定的

黨內兩個責任是什麼 在什麼時候決定的

1、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,2016年2月,中央政治局決定,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問題,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,修訂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(試行)》。

2、同年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開啟了全面從嚴治黨新徵程。全會通過的《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》明確指出,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黨的共同任務,必須全黨一起動手,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