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配套費主要用於建設專案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。2、包括城市主次幹道、給排水、供電、供氣、路燈、公共交通、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專案的建設和維護,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,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合併部分收費專案,適當降低收費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