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,應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。2、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,相關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。3、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,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,到當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