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病休條件 警察病休條件詳情

警察病休條件 警察病休條件詳情

1、以前病休的條件很簡單:根據國家相關政策:

第一、男年滿50週歲,女年滿45週歲。第二、交費年限(含視同交費年限)滿15年及其以上。第三、因病或外因致殘,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,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,可辦理病退,否則,不能按因病辦理退休。

2、到目前為止更具體些:企業職工申請病退鑑定,應符合以下條件:

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週年,女性45週歲以上,男性50週歲以上;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後滿1年;惡性腫瘤、尿毒症、肢體癱等難以康復的嚴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後醫療期滿;精神類疾病住院出院後年滿5年,且有5年系統治療診斷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