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“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”(簡稱大學生“村官”)計劃。 2、“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”計劃。 3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”計劃。 4、高校畢業生“三支一扶”計劃。 5、“社區民生志願者”計劃。 6、“中小企業人才儲備”計劃及納入旗縣以上人事行政部門日常管理的“儲備人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