摩托车几年报废 摩托车报废的年限规定

摩托车几年报废 摩托车报废的年限规定

1、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,可申请延长至10年至12年。其它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,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。

2、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、轻便三轮摩托车、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,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。

3、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轻便二轮摩托车、轻便三轮摩托车、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,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。

4、车辆严重损坏,无法修复的。

5、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《公告》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20的5.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6.经修理、调理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,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。扩展资料:摩托车报废:

6、摩托车报废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。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,应当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